论木
木性腾上而无所止,气重则欲金任使,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。仍爱土重,则根蟠深固,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。木赖水生,少则滋润,多则漂流。甲戌、乙亥、木之源。甲寅、乙卯、木之乡。甲辰、乙巳、木之生。皆活木也。甲申、乙酉、木受克。甲午、乙未、木自死。甲子、乙丑、金克木。皆死木也。生木得火而秀,丙丁相同。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。生木见金自伤,死木得火自焚,无风自止,其势乱也。遇水返化其源,其势尽也。金木相等,格谓斲轮。若向秋生,反为伤斧,是秋生忌金重也。
木生於春,余寒犹存。喜火温暖,则无盘屈之患。藉水资扶,而有舒畅之美。春初不宜水盛,阴浓则根损枝枯。春木阳气烦燥,无水则叶槁根枯。是以水火二物,既济方佳。土多而损力,土薄则财丰。忌逢金重伤残克伐,一生不闲。设使木旺,得金则良,终生获福。
夏月之木,根乾叶燥,盘而且直,屈而能伸。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,诚不可少。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,故以为凶。土宜在薄,不可厚重,厚则反为灾咎。恶金在多,不可欠缺,缺则不能琢削。重重见木,徒以成林,叠叠逢华,终无结果。
秋月之木,气渐凄凉,形渐凋败。初秋之时,火气未除,尤喜水土以相滋。中秋之令,果以成实,欲得刚金而修削。霜降後不宜水盛,水盛则木漂。寒露节又喜火炎,火炎则木实。木多有多材之美,土厚无自任之能。
冬月之木,盘屈在地,欲土多而培养。恶水盛而忘形。金总多不能克伐。火重见温暖有功。归根复命之时。木病安能辅助,须忌死绝之地,只宜生旺之方。
三春甲木总论
春月之木,渐有生长之象。初春犹有余寒,当以火温暖,则有舒畅之美,水多变克,有损精神。重见生旺,必用庚金斲凿,可成楝梁。春末阳壮水渴,藉水资扶,则花繁叶茂。初春无火,增之以水,则阴浓气弱,根损枝枯,不能华秀。春末失水,增之以火,则阳气太盛,燥渴相加,枝枯叶乾,亦不华秀。是以水火二物,要得时相济为美。
三春甲木
正月甲木,初春尚有余寒,得丙癸逢,富贵双全。癸藏丙透,名寒木向阳,主大富贵。倘风水不及,亦不失儒林俊秀。如无丙癸,平常人也。
正二月甲木,素无取从才从杀从化之理。或一派庚辛,主一生劳苦,克子刑妻,再支会金局,非贫即夭。如无丙丁,一派壬癸,又无戊己制之,名水泛木浮,死无棺椁。如一派戊己,支会金局,为财多身弱,富屋贫人,终生劳苦,妻晚子迟。或无庚金,有丁透,亦属文星,为木火通明之象,又名伤官生财格,主聪明雅秀。一见癸水伤丁,但作厚道迂儒。或柱中多癸,滋助木神,伤灭丁火,其人奸雄枭险,曹操之徒,言清行浊,笑里藏刀。
若庚申、戊寅、甲寅、丙寅。一行金水运,发进士。或甲午日庚午时,此人必贵。但要好运相催,不宜制了庚丁。
或支成金局,多透庚辛,此又不吉,号曰木被金伤,若无丙丁破金,必主残疾。或支成火局,泄露太过,定主愚懦,常有啾唧灾病缠身,终有暗疾。支成木局,得庚为贵,无庚必凶,若非僧道,男主鳏孤,女主寡独。支成水局,戊透为贵,如无戊制,不但贫贱,且死无棺木。故书曰:甲木若无根,全赖申子辰,干得才杀透,平步上青云。
凡三春甲木,用庚者,土为妻,金为子。用丁者,木为妻,火为子。
总之正二月甲木,有庚戊者上命。如有丁透,大富大贵之命也。
二月甲木,庚金得所,名阳刃驾杀,可云小贵,异途显达,或主武职,但要财资之。柱中逢才,英雄独压万人。若见癸水,困了才杀,主为光棍,重刃必定遭凶。性情凶暴。书曰:木旺宜火之光辉,秋闱可试。木向春生,处世安然有寿。日主无依,却喜运行才地。
三月甲木,木气相竭。先取庚金,次用壬水。庚壬两透,一榜堪图。但要运用相生,风水阴德,方许富贵。
或见一二庚金,独取壬水。壬透清秀之人,才学必富。
或天干透出二丙,庚藏支下,此钝斧无钢,富贵难求。若有壬癸破火,堪作秀才。
或柱中全无一水,戊己透干,支成土局,又作弃命从才,因人而致富贵,妻子有能。
或见戊己,及比劫多者,名为杂气夺才,此人劳碌到老,无驭内之权。女命合此,女掌男权,贤能内助,若比劫重见,淫恶不堪。
或支成金局,方可用丁,不然,三月无用丁之法。惟有先庚後壬取用。
书曰:甲乙生寅卯,庚辛干上逢,离南推富贵,坎地却为凶。
三夏甲木
四月甲木退气,丙火司权,先癸後丁。
庚金太多,甲反受病。若得壬水,方配得中和,此人性好清高,假装富贵。即荫袭显达,终日好作祸乱,善辨巧谈,喜作诗文。此理最验。
如一庚二丙,稍有富贵。金多火多,又为下格。
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,此命可言科甲,即风水浅薄,亦有选拔之才。癸水不出,虽有庚金丁火,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。壬透可云一富,若全无点水,又无庚金丁火,一派丙戊,此无用之人也。
五六月甲木,木性虚焦,一理共推。五月先癸後丁庚金次之。六月三伏生寒,丁火退气。先丁後庚,无癸亦可。或五月乏癸,用丁亦可,要运行北地为隹。
总之五六月用丁火,虽运行北地,不致於死。却不利运行火地,号曰木化成灰必死。行西程又不吉,号曰伤官遇杀,不测灾来,惟东方则吉,北方次之。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。
凡用神太多,不宜克制,须泄之为妙。
五六月甲木,木盛先庚,庚盛先丁。五月癸庚两透,为上上之格。六月庚丁两透,亦为上上之格。用神既透,木火通明,自然大富大贵。或丁火太多,癸水亦多,反作平人。
若柱中多金,名曰杀重身轻,先富後贫,运不相扶,非贫即夭。或庚多,有一二丙丁制伏,又有壬癸透干,泄金之气,此又为先贫後富。
或满柱丙火,又加丁火,不见官杀,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,反成清贵,定主才学过人,科甲有望,但岁运不宜见水。若柱中有壬水,运又逢水,必贫夭死。
但凡木火伤官者,聪明智巧,却是人同心异,多见多疑,虽不生事害人,每抱忌妒之想,女命一理同推。
或四柱多土,干上有乙木,切勿作弃命从才。
时月两透己土,名二土争合,男主奔流,女主淫贱。见二甲则不争矣,亦属平庸之辈。或四柱有辰,干见二己二甲,此人名利双全,大富大贵。
若在六月,见辰支,名为逢时化合格。以癸水为妻,丁火为子。若二己一甲争合。取支中比劫为用。以甲为用者,壬癸为妻,甲乙为子。其余用庚者,土妻金子。用丁者,木妻火子。女命以妻作夫,用作子。十干皆同。
或是己土,不见戊土,乃为假从,其人一生缩首,反畏妻子。若无印绶,一生贫苦。六月尤可,五月决不可。
三秋甲木总论
三秋甲木,木性枯槁,金土乘旺,先丁後庚,丁庚两全,将甲造为画戟,七月甲堪为戟,非丁火不能造庚,非庚不能造甲,丁庚两透,科甲定然。庚禄居申,杀印相生,运行金水,身伴明君。或庚透无丁,一富而已,主为人操心太重,不能坐享。或丁透庚藏,亦主青衿小富。或庚多无丁,残疾之人若为僧道,灾厄可免。
或四柱庚旺,支内水多,不作弃命从杀。见土多可作从才而看。
庚多无癸,而壬水多,戊己亦多,此则专用一点丁火,方可制金以养群土,此命大富。丁藏富小,不显。丁露定作富豪。得二丁,不坐死绝,必然富贵双全,即风水不及,亦可富中取贵,纳粟奏名。
或癸叠叠制伏丁火,虽满腹文章,终难显达。得运行火土,破癸,略可假就功名,岁运皆背,刀笔之徒。
支成水局,戊己透干,制去癸水,存其丁火又可云科甲,但此等命,主为人心奸巧诈,好讼争非,因贪致祸。奸险之徒,决非安份之人也。
三秋甲木
七月甲木,丁火为尊,庚金次之,庚金不可少。火隔水不能熔金,故丁火熔金,必赖甲木引助,方成洪炉。若有癸水阻隔,便灭丁火,壬水无碍,且能合丁,但须见戊土,方可制水存火。
八月甲木,木囚金旺。丁火为先,次用丙火,庚金再次。
一丁一庚,科甲定显。癸水一透,科甲不全。
丙庚两透,富大贵小。丙丁全无,僧道之命。
丙透无癸,富贵双全。有癸制丙,寻常之人。
支成火局,可许假贵,戊己一透,可作富翁。
或支成金局,干露庚金,为木被金伤,必主残疾,得丙丁破金,亦主老来暗疾。
或支成木局,干透比劫,反取庚金为先,次用丁火。
九月甲木,木星凋零,独爱丁火,壬癸滋扶,丁壬癸透,戊己亦透,此命配得中和,可许一榜。庚金得所,科甲定然。
或见一二比肩,无庚金制之,平常人也。倘运不得用,贫无立锥。一命,甲辰、甲戌、甲辰、甲戌、身伴明君,富贵寿考,此为天元一气,又名一才一用。遇比用才,专取季土。或见庚丙,可许入泮,白手成家。用火者,木妻火子,子肖妻贤。
或四柱木多,用丙用丁,皆不足异,端用庚金为妙。凡四季甲木,总不外乎庚金。譬如木为犁,能疏季土,非庚金为犁嘴,安能疏土虽用丙丁,癸庚决不可少也。九月却不取土妻庚子,当取水妻木子。
凡甲木,多见戊己,定作弃命从才而看。从才格,取火妻土子。
或见一派丙丁伤金,不过假道斯文,有壬癸破了丙丁,技艺之流。无壬癸破火,支又成火局,乃为枯朽之木,有庚亦何能为力,定作孤贫下贱之辈,男女一理。
或有假伤官,得地逢生,此正合甲乙秋生贵元武之说,用水制伤官者,以金为妻,水为子。
或丁戊俱多,总不见水,又为伤官生财格,亦可云富贵,此格取火为妻,土为子。
凡甲多庚透,大贵。庚藏,小贵。若柱中多庚,则又以丁为奇,富贵人也。如庚申年、丙戌月、甲申日、壬申时,此主功名显达,有文学。若无庚丙年月,又无火星出干,虽曰好学,终困名场。
九月甲木,端用丁癸,见戊透必贵。如戊戌、壬戌、甲子、甲申,支成水局,干有壬水,正合贵元武之说。配得中和,一榜之命,家计丰足。但庚丁未透出干,不能馆选。
甲乙比肩,又逢比劫运,主兄弟劫财争讼,刑妻损子。甲乙生正二月,无制无泄,主长发师姑。
三冬甲木
十月甲木,庚丁为要,丙火次之。忌壬水泛身,须戊土制之。
若庚丁两透,又加戊出干,名曰去浊留清,富贵之极,即乏丁火,亦稍有富贵。或甲多制戊,庚金无根,平常人也。庚戊若透,虽出比劫,必定富而寿。
或多比劫,只一庚出干,坐禄逢生乃为舍丁从庚,略富贵。或支见申亥,戊己得所,以救庚丁,可许科甲。若单己透,其力弱小,不过贡监而已。
用庚,土妻金子。用丁,木妻火子。
十一月甲木,木性生寒,丁先庚後,丙火佐之。癸水司权,为火金之病。庚丁两透,支见巳寅,科甲有准,风水不及,选拔有之。若癸透伤丁。无戊己辅救,残疾之人。或壬水重出,丁火全无者,庸人也,得丙方妙。
或支成水局,加以壬透,名为水泛木浮,死无棺木。
总之十一月甲木,为寒枝,不比春木清茂,端取庚丁。透壬无丙,不过刀笔异途,武职有验。
用庚,土妻金子。用火,木妻火子。
十二月甲木,天寒气冻,木性极寒,无生发之象,先用庚劈甲,方引丁火始得木火有通明之象,故丁次之。
庚丁两透,科甲恩封。庚透丁藏,小贵。丁透庚藏,小富贵。无庚者,贫贱。无丁者,寒儒。或有丁透重重,亦是富贵中人,但须比肩,能发丁之焰,自有德业才能。如无比肩,寻常之士,稍有衣食而已。或支多见水,即有比肩,亦属平常。
总之腊月甲木,虽有庚金,丁不可少。乏庚略可,乏丁无用。经云:甲木无根,男女夭寿。
三春乙木总论
三春乙木,为芝兰蒿草之物,丙癸不可离也,春乙见丙,卉木向阳,万象回春,须癸滋养根基。丙癸齐透天干,无化合制克,自然登科及第,故书云:乙木根荄种得深,只须阳地不宜阴,漂浮只怕多逢水,克制何须苦用金。
三春乙木
正月乙木,必须用丙,因天气尤有余寒,非丙不暖,虽有癸水,恐凝寒气,故以丙火为先,癸水次之。
丙癸两透,科甲定然,或有丙无癸门户阐扬。或丙多乏癸,名曰春旱。独阳不长,浊富之人。或丙少癸多,又为困丙,终为寒士。或癸己多见,为湿土之木皆下格。
用丙者,木妻火子。用癸水见火多者,金妻水子。
二月乙木,阳气渐升,木不寒矣,以丙为君,癸为臣,丙癸两透,不透庚金,大富大贵。
或天干透庚,支下无辰,不能化金,得癸透养木亦为贵,若见水库,则为假化,平常人也。
二月乙木,端用丙癸,或支成木局,有癸透乃作贵命,更得丙泄木气,上上之命,但须透癸。或水多困丙,多戊化癸,皆下格。
用丙者,木妻、火子。用癸者,金妻、水子。
亥卯未逢於甲乙,富贵无疑。木全寅卯辰方,功名有准。活木忌埋根之铁,支下有庚辛,戕贼其根,木则朽矣。
三月乙木,阳气愈炽,先癸後丙。
癸丙两透,不见己庚,玉堂之客。见己庚者,平常之人。或一乙逢庚,不见己者,亦主小富贵,但不显达。或多水见己,只恐高才不第。见戊堪发异途。或庚己混杂,丙癸全,则为下格。
或见水局,丙戊高透,亦主科甲。或柱中全无丙戊,支合水局,此离乡之命。
或见一派癸水,又有辛金,则作旺看。得一戊己制癸,亦可云小富贵。若一派壬水,不特贫贱,而且夭折。有一戊己,方云有寿,但终为技术之人。
又或庚辰时月,名二庚争合,乃贫贱之辈。如年干见丁破庚,可云从化,亦不失武职之权。
用癸者,金妻水子。癸多用丙者,木妻火子。
三夏乙木总论
三夏乙木,木性枯焦。四月专尚癸水。五六月先丙後癸,夏至前仍用癸水。先得丙透,支下又有丙火,名曰木秀火明。得一癸透,科甲中人。或透二丙一癸,可许采芹。
或一派癸水,有丁无丙,平常之人。或一癸透干,异途显宦,难由科甲。癸居子辰,异路小职。或丙藏支下,癸透年干,己出月上,虽非科甲,异路功名。又或重重癸水,或支藏癸水,由行伍出身得功名。
三夏乙木
四月乙木,自有丙火,端取癸水为尊。四月乙木专用癸水,丙火酌用,虽以庚辛佐癸,须辛透为清。癸透、庚辛又透,科甲定然,独一点癸水、无金,是水无根,虽出天干,不过秀才小富,须要大运相扶。或土多困癸,贫贱之人。丙戊太多,支成火局,瞽目之流。
用癸者,金妻水子。
乙逢双女木伤残,若见辛金寿必难,不得丙丁来制伏,岂知安乐不久长。
五月乙木,丁火司权,禾稼俱旱。上半月属阳,仍用癸水。下半月属阴,三伏生寒,丙癸齐用。柱多金水,丙火为先,余皆用癸水为先。
乙木重逢火位,名为气散之文,支成火局,泄乙精神,须用癸滋。癸透有根,富贵双全。或庚辛年上,癸透时干,定许科甲,无癸者常人。
若见丙透,支成火局,阳焦木性,此人残疾,无癸必夭,见壬可解。或火土太多,其人愚贱,或为僧道门下闲人。
六月乙木,木性且寒,柱多金水,丙火为尊。支成水局,乙得无伤。癸水透干,大富大贵。无癸定作常人,运不行北,困苦一生。
凡五六月乙木,气退枯焦,用癸水切忌戊己杂乱,则为下格。或甲木高透,制伏土神名为去浊留清,可许俊秀。土多乏甲秀气脱空,庸人而已。
或丙癸两透,加以甲透制戊,选拔定然。若不见丙癸,只有丁火,亦属常人,有壬、可充衣食。
或柱中无水,又无比劫出干,乃为弃命从才,富大贵小,能招贤德之妻。从才格以火为妻,土为子。
或一派戊土出干,不见比肩,名为才多身弱,终为富屋贫人。
或丙辛化水,嫖赌破家,终非承受之儿。
或一派乙木,不见丙癸,名为乱臣无主劳碌奔波,又加支多辛金,僧道之辈。
或一派甲木,无癸无丙,又无庚金,此人一生虚浮,总不诚实。有庚制甲,乃有谋之人,但嗜酒贪花,多欲败德,不修品行,男女一理。
总之夏月之乙木,端用癸水,丙火酌用,庚辛次之。
三秋乙木
三秋乙木,金神司令,先丙後癸,惟九月端用癸水,恐丙暖戊土为病也。
七月乙木,庚金乘令,庚虽输情於乙妹,怎奈干乙难合支金。柱见庚多,乙难受载。或丙透干,又加巳出埋金,此格可云科甲。有己透、加丙,亦是上命。七月喜己土为用,或不见丙癸。己土必不可少,此则以火为妻,土为子。
或癸透、丙藏、庚少,此不用己,可许贡拔。无丙、有癸透者,不失刀笔门户。有支下庚多,癸又藏者,无丙己二神,平常人物。
或生辰时,此为从化,反主富贵。凡化合格皆以所生之神为用。化金者,戊为用神,特忌丙丁煆炼破格。从化者以火为妻,土为子。其余以金为妻。妻必贤美。以水为子,子必克肖,但忌刑冲。凡命皆然,不特此也。
秋乙逢金,非贫即夭。秋生乙木忌根枯,根既枯槁,贫苦到老。
八月乙木,芝兰禾稼均退。以丹桂为乙木。在白露之後,桂蕊未开,端用癸水以滋桂萼。若秋分後,桂花已开,却喜向阳,又宜用丙,癸水次之,丙癸两透,科甲名臣。
或支成金局,宜暗藏丁,无丁制金,恐木被金伤。若无水火,此人劳碌。或得癸水,为子得母,其人一生丰盈。或丙癸两透,戊土杂出,亦主异路功名。
生秋分後,有丙无癸,亦略富贵。若有癸无丙,名利虚花。若四柱不见丙癸,下格。
或癸在年(月)干,丙透时干,名为木火文星,定主上达。生於秋分後方佳。或生上半月无癸,姑用壬水,不然,枯木无用,必作贫人。又四柱多见戊己,下格。
用癸者,金妻、水子。用丙者,木妻、火子。用壬者,金妻水子。
甲乙遇强金,魂归西土,青龙逢兑旺,且贫且贱。
乙木生居酉,莫逢巳酉丑,富贵坎离宫,贫穷申酉守。木逢金旺巳伤,再遇金乡,岂不损寿。
九月乙木,根枯叶落,必赖癸水滋养。如见甲申时,名为藤萝系甲,可秋可冬。若见癸水,又遇辛金发水之源,定主科甲。或有癸无辛,常人。有辛无癸,贫贱。或四柱壬多,水难生乙,亦是寻常之辈。
或支多戊土,又逢天干,作从才看,无比劫方妙,一逢比劫,富屋贫人。
用癸者,金妻、水子。但子女艰难,季土克制故也。
三冬乙木
十月乙木,木不受气,而壬水司令,取丙为用,戊土次之。丙戊两透,科甲定然。有丙无戊,虽不科甲,亦入儒林。支多丙火,运入火乡,亦主显达。
或水多无戊,乙性漂浮,流荡之徒。若不见丙巳,妻子难全,或一点壬水,即多见戊土,亦为不妙,得甲制戊,可许能干,但为人好生祸乱,构讼生非,男女一理。支成木局,时值小阳,此又如春木同旺,若有癸出,须取戊为尊,加以丙透,科甲之人。若无丙戊二字,自成自败,终非承受之辈。
十一月乙木,花木寒冻,一阳来复,喜用丙火解冻,则花木有向阳之意,不宜用癸以冻花木,故端用丙火。
有一二点丙火出干,无癸制者,可许科甲。即丙藏支内,亦有选拔恩封,得此不贵,必因风水薄。或壬癸出干,有戊制,可作能人,即丙在支内,亦是俊秀。若壬透无戊,贫贱之人。
支成水局,干透壬癸,丙丁全无,虽有戊制,贫乏到老,运至南方,稍有衣食。丁火有亦如无,丁乃灯烛之火,岂能解严寒之冻。设无丙丁,戊土多见,金水奔流,下贱。或有戊己无火,亦属常人,但不至下贱。或一派丁火,大奸大诈之徒。如无甲引丁,孤鳏到老。丁火见甲,必主麟趾振振,芝兰绕膝。
或成水局,壬癸两透,则木浮矣,不特贫贱,而且夭折,得一戊救方可。
冬月之木,虽取戊制水,不可作用,端取丙火则可。用火者,木妻、火子。用土者,火妻、土子。
乙木生於冬至之後,坐下木局,得丙透干者,富贵之造。即丁出干,亦有衣禄,须忌癸制丁。乙木生於冬月,己土透干,又有丙透,大富贵之造。
十一月乙木,木寒宜丙,有寒谷回春之象,得一丙透,无癸出破格,不特科甲,定主名臣显宦。丙火藏支,食饩而已。干支无丙,一介寒儒。
或四柱多己,不逢比劫,乃为从才,富比王侯,若见比劫,贫无立锥。虽或一派戊己,见甲颇有衣禄。端以丙火为用,方妙。
《穷通宝鉴》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