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本义》7
原文:八字既有用神,必有格局,有格局必有高低,财官印食杀伤劫刃,何格无贵?何格无贱?由极贵而至极贱,万有不齐,其变千状,岂可言传?然其理之大纲,亦在有情、有力无力之间而已。
解读:八字既然有用神,也就必然有格局,有格局则必然就有成败高低之分。财、官、印、食、杀、伤、劫、刃这八格,本身没有高低之分,只要喜忌配合的好,每一格就都是贵格美格。倘若格局破了,即便是官格财格,也会使人贫贱多灾。由大富大贵的好八字,到极贫极贱的烂八字,共有52万种组合,其形式千奇百怪,不可能一一说尽。但是其中的变化是有条理可循的,最基本的、最重要两条就是:有情;有力。有情是指八字十神的配合;有力是指八字五行的力量。先要八字配合有情,成格成局,次要用、相、喜神得根有力,如此则为上格之命,富贵福寿俱全。命格中有一字不足,现实中必有相应的一处缺陷。
原文:如正官佩印,不如透财,而四柱带伤,反推佩印。故甲透酉官,透丁合壬,是谓合伤存官,遂成贵格,以其有情也。财忌比劫,而与杀作合,劫反为用。故甲生辰月,透戊成格,遇乙为劫,逢庚为杀,二者相合,皆得其用,遂成贵格,亦以其有情也。
解读:比如正官配印格,在四柱没有伤官的情况下,还不如透财生官,则贵气更大。如果四柱带有伤官,则又不如配印,先以去格中之病为重嘛。所以,甲木日元生于酉月,透出丁火伤官破格,逢壬水将其合住,便可以保住官格,这样的组合就是有情的组合。
又如财格,逢比劫则破格。但若在七杀泄财的情况下,逢劫合杀,使杀不泄财,这时的劫财反而救了财格。所以,甲木日元生于辰月,透出戊土则为财格,若再透出乙木劫财或庚金七杀都是破格。可是如果乙木与庚金齐透,乙庚一合,劫不能夺财,杀也不能泄财,两样坏东西都成了救应格局的好东西,这样的组合也是有情的组合啊。
例如黄以霖命:
伤 财 日 财
丁 己 甲 戊
巳 酉 子 辰
甲木生于酉月,为正官格,有丁火伤官本破格,喜丁火被己土财星贴身化泄而生官,巳火则与酉作合,失去了伤官的本性,这样便保住了官格。如此组合就是有情的组合啊,因此命主举人出身,官任武昌知府多年,清廉有名。
原文:身强杀露而食神又旺,如乙生酉月,辛金透,丁火刚,秋木盛,三者皆备,极等之贵,以其有力也。官强财透,身逢禄刃,如丙生子月,癸水透,庚金露,而坐寅午,三者皆均,遂成大贵,亦以其有力也。
解读:日元有重根,七杀有力,食神也强,这样的八字就是一种极贵的组合。如乙木日元生于酉月,透出辛金七杀,丁火与乙木都有强根,就是极等贵气之命,因为杀、食、身三者均有力啊。官星、财星旺强,日元又有禄刃为根,也是一种极贵的组合。如丙火日元生于子月,癸水官星透出,庚金财星露干,日元自坐寅或午,财、官、身三者均有力,就成了大贵之格。
读过这段文字,可能会觉得沈氏也强调身强身弱这个条件。如果我们真这样认为,那就还是没有读懂《子平真诠》的本义。纵观该书全文,每十句话起码就有七、八句是在说格局,说到身强身弱的话总共也不过就那么几句话而已。何况他讲的身强身弱,并非如现代流行命理所讲的那样,是取“用神”的前提条件。他所讲的身强身弱与取用神毫不相干!
当然哪,沈氏这段话也并不完全正确。大量的命例可以证明,食杀两停与财官两旺的八字,即使日元并无强根,命主也有可能会大富大贵的。笔者随手就找出了十个日元没有强根,但却富贵非凡的命造:
1) 清朝名相曾国藩:辛未 己亥 丙辰 己亥;
2) 安徽省长陈调元:丙戌 己亥 丙子 壬辰;
3) 兵部尚书卢象升:庚子 庚辰 丁未 辛亥;
4) 火柴大王刘鸿生:戊子 丙辰 丙辰 戊子;
5) 农商尚书唐文治:乙丑 丁亥 丁未 辛亥;
6) 海军总长林建章:甲戌 丙子 丁未 辛亥;
7) 元朝丞相脱 脱:壬辰 甲辰 丙戌 戊戌;
8) 大理院长汪栎园:癸未 甲子 丙戌 壬辰;
9) 河南巡抚王子春:庚子 己丑 丁亥 癸卯;
10) 财政总长杨士清:辛酉 辛丑 丁亥 甲辰。
原文:又有有情而兼有力,有力而兼有情者。如甲用酉官,壬合丁以清官,而壬水根深,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。乙用酉煞,辛逢丁制,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,同根月令,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。是皆格之最高者也。
解读:还有某些成格之字是有情而兼有力的,有的则是有力而兼有情的。比如甲木日元生于酉月,用神是正官,有丁火伤官来破格,逢壬水合住丁火来救官,若是壬水有强根,就是既有情而兼有力的啊。
又如乙木日元生于酉月,辛杀为用神,透丁火食神制杀为相神(后有专论相神文),得以成格。这里辛金在酉是建禄,丁火在酉是长生,属于有力而兼有情的组合,这都是格局中最高的一种。
沈氏在这里说,格局的高低不仅要看八字的组合是有情,还要看八字是否有根有力。如果破格之字无力,那么破格的程度就很轻,也容易在岁运中获得修复。当然,救应之字也要有力,否则自顾不暇,岂能援手他人?倘若破格之字有力,犹如强敌扼喉,随时都会有生死大灾,不必论其他的好坏了。只有既有情又有力的组合,才是最理想的组合。
此外,这里还有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,即:丁火在酉月长生,是有力还是无力?沈氏在这里似乎持肯定的态度。因此,我们需要回顾他在“论阴阳生死”一章中的原话,他说:“……但阳长生有力,而阴长生不甚有力,然也不弱。若是逢库,则阳有根,而阴无用。盖阳大阴小,阳得兼阴,阴不能兼阳,自然之理也。”意即阳干的长生,要比阴干的长生更有力。如果是坐库,阳干则以坐库通根论,而阴干则以无用论。原因就是阳大阴小,阳强阴弱,这是自然规律嘛。这就是说,丁火在酉没有丙火在寅的力量大,但也不是毫无力量,只是力量很小而已。小到什么程度呢?古人都没有详细说明。笔者想啊,本来长生就是比喻事物刚刚产生,如嫩芽,似婴儿,虽然有生气,但其力量是微不足道的。阳长生就像是身体很棒的婴儿,阴长生则像是身体很弱的婴儿,都没有什么大的力量,但阳干总要比阴干强有力一些。
我们看下面三个命造:
1) 山西省长阎锡山:癸未 辛酉 乙酉 丁亥;
2) 保险公司某女工:丙申 丁酉 乙酉 己卯;
3) 被处极刑某男犯:辛丑 丁酉 乙亥 甲申。
以上三个命造清一色都是杀邀食制格,而且又都是乙木日元,辛金七杀,丁火食神,且都有杀重制轻的毛病,大运都是南方火地。为什么三个命主的实际命运大不相同呢?原因在于丁火制杀的力度各有轻重不同。
阎锡山的命年支有未,那是丁火的阳刃(盲人命师均持此说),加之亥未拱木,相比而言,丁火之力最强。故坐拥一地,雄视天下。
某女工之命时支有卯,但遭到酉金冲克,丁火的力量不如阎命。故不富不贵,平常。
某男犯的命呢,地支既没有寅卯木,也没有火的根气,因此丁火制杀之力是最弱的。故求生无路,凶死法场。
据此三命可知,仅仅光靠丁火在酉长生来制杀,其力是极其微弱的,是无力制杀的。丁火要制杀,还要有自己的根气,禄刃最佳,余气墓库次之,总要能够立足,方可言及制杀。